![](https://pic.pimg.tw/ccwt173/1379298612-2721033774.jpg)
最近很多路口裝了照相機,一不小心被照個一張,小朋友就得出走了
上個月底收到一張罰單~~原因:闖紅燈
本想認命的去繳錢了
老爹看看說,你不是正在左轉嗎?而且號誌是紅燈左轉,這樣應該沒有違規吧
想想也對,就上網下載了申訴表格填完後寄到監理所去了
過了快一個月,我都已經要忘記這件事了
今天收到了回函,大意就是因為是沒在左轉車道內左轉,所以還是要罰
我就知道中華民國政府不會那麼容易放棄跟民眾拿錢的機會
摸摸鼻子還是去繳錢,沒想到原本要繳2700元的罰款變成了610元
原來是這個被改罰成未在正確車道內行駛類的...罰金就減少了
這也算是法外開恩嗎?
不論如何,至少有省到錢了
現在時機歹歹,2000元也是賺得很辛苦說
大家以後拿到罰單也可以先看看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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